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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01:26:15  浏览:903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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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88号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1]41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对出版物、电影拷贝的增值税政策的电影发行的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2005年底以前,对下列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2、各级人民政府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3、各级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4、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
地方上述各级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报一刊以内。
5、新华通讯社的6种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参考消息》、《半月谈》、《嘹望》、《内参选编》、《国际内参》、《参考资料》。
6、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
大学的学生课本是指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使用的教科书。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包括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和中等 职业教育课本。普通中小学学生课本是指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学大钢要求出版发行的中、小学学生上课用的正式课本,具体操作时按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秋两季下达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的“课本”的范围掌握;中等职业教育课本是批经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供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专业学校学生使用的课本,具体操作时按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下达的教学参考书、图册、自读课本、课外读物、练习册以及其他各类辅助性教材和辅导读物。
7、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
科技图收和科技期刊,是指下式出版的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书号》(GB5795—86)或《中国标准刊号》(GB999—880)的属于A(马列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乐思想)、B(哲学)、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林业)、T(工业技术总论)、U(交通运输)、V(航空、宙宇飞行)和X(环境科学)类图书和期刊,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图书、期刊和盲文图书。
上述第1至7各项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环节为出版环节。
二、在2005年底以前,对全国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的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发行网点和信息系统建设,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新华书店包括地、县(含县级市)两级合二为一的新华书店,但不包括城市中县级建制的新华书店。
三、在2005年底以前,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四、违规出版物和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社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所述电子出版物,是指按照1997国家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发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编有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刊号或国内统一刊号,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 、光、电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并可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媒体。
六、增值税具体退税事宜,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在关规定办理。
七、本通从从2001年1月1日起实行。

二OO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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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大关于废止9件决议决定的决定

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武汉市人大关于废止9件决议决定的决定

(2001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关于大力宣传和执行婚姻法的决定》(1980年12月27日,武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武汉市治安工作的决议》(1981年6月16日,武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议》(1982年4月14日,武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发展我市教育事业若干问题的决定》(1985年2月13日,武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1985年11月26日,武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节约和合理使用能源的决定》(1986年3月15日,武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贯彻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1986年5月28日,武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治理整顿流通秩序若干问题的决定》(1989年11月24日,武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止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开放的决定》(1994年9月22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等9件决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20号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120号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38号令),以下219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通过2011年度检验,获准在中国境内执业,提供境外法律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北京代表处

  1. 澳大利亚安德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ALLENS ARTHUR ROBINSON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AUSTRALIA)

  批准日期:2005年5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5第2-0011号

  首席代表:艾凯莎(Kate Elizabeth Axup)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1层7B,8室

  邮 编:100738

  电 话:(010)85150250

  传 真:(010)85150251

  网 址: www.aar.com.au

  E-mail:Kitty.Lee@aar.com.au

  2. 澳大利亚唐林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LIN TANG & Co. LAWYER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AUSTRALIA)

  批准日期:2003年11月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3第1-0015号

  首席代表:唐林(Lin Tang)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203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85325000

  传 真:(010)85324288

  网 址: www.tanglinlaw.com

  E-mail:info@tanglinlaw.com

  3. 澳大利亚万盛国际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MALLESONS STEPHEN JAQUE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AUSTRALIA)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8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史卫(Wei Shi)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29层2825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59272188

  传 真:(010)59272199

  网 址: www.mallesons.com

  E-mail: bei@mallesons.com

  4. 巴西杜嘉·卡奇·戴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DUARTE GARCIA .CASELLI GUIMARAES E TERRA LAW FIRM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BRAZIL)

  批准日期:2003年11月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3第1-0014号

  首席代表:罗赛· 瑞卡多(Jose Ricardo Dos Santos Luz Jr.)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08-11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85626081

  传 真:(010)85626082

  网 址: www.dgcgt.com.br

  E-mail:josericardo@dgcgt.com.br

  5. 德国百达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EITEN BURKHARDT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GERMANY)

  原批准日期:1995年3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17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苏珊(Susanne Rademacher)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北京嘉里中心南楼3130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85298110

  传 真:(010)85298123

  网 址:www.bblaw.com

  E-mail:Bblaw-beijing@bblaw.com

  6. 德国泰乐信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TAYLOR WESSING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GERMANY)

  批准日期:2008年6月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8第2-0024号

  首席代表:柯林(Chritoph Hezel)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西塔2307单元

  邮 编:100022

  电 话:(010)65675886

  传 真:(010)65665857 网 址:www.taylorwessing.com

  E-mail:beijing@taylorwessing.com

  7. 法国德尚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DS LAW FIRM,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FRANCE)

  原批准日期:1999年3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35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 0日

  首席代表:白露(Claude le Gaomach Bret)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106A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885758 / 59 / 60

  传 真:(010)65880427

  网 址:www.dsavocats.com

  E-mail:savoie@ dsavocats.com

  8. 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GIDE LOYRETTE NOUEL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FRANCE)

  原批准日期:1993年3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7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阎兰(YAN La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3501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974511

  传 真:(010)65974551

  网 址:www.gide.com

  E-mail:glnpekin@ gide.com

  9. 法国欧洲阿达姆斯联合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ADAMA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FRANCE)

  原批准日期:1992年10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2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6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纪尧蒙 (Robert GUILLAUMOND)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6号中宇大厦2108室

  邮 编:100027

  电 话:(010)85236858

  传 真:(010)85236878

  网 址:www.adamas-lawfirm.com

  E-mail:Beijing@adamas-lawfirm.com

  10. 法国优集思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UGGC & ASSOCIES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FRANCE)

  批准日期:2009年1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8第1-0107号

  首席代表:杜博伟(Olivier DUBUIS)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北京燕莎中心写字楼C507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85679646

  传 真:(010)85612433

  网 址:www.uggc.com

  E-mail:beijing@ uggc.com

11. 韩国广场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LEE & KO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KOREA)

批准日期:2005年5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5第1-0042号

首席代表:吴胜镛(OH SEUNGR YONG)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东域大厦(第三置业)B座1802室

  邮 编:100028

  电 话:(010)58220747

  传 真:(010)58220740

  网 址:www.leeko.com

  E-mail:Mail-bj@ leeko.com

  12. 韩国世宗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SHIN & KIM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KOREA)

  批准日期:2006年1月1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5第1-0057号

  首席代表:崔容远(CHOI YONG WO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1008室

  邮 编:100027

  电 话:(010)84475343

  传 真:(010)84475349

  网 址:www.shinkim.com

  E-mail:china@shinkim.com

  13. 韩国太平洋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AE,KIM & LEE LLC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KOREA)

  批准日期:2004年10月27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4第1-0026号

首席代表:卞雄载(BYUN UNG JAE)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706

  邮 编:100025

  电 话:(010)59033500

  传 真:(010)59033510

  网 址:www.bkl.co.kr

  E-mail:beijing@bkl.co.kr

  14. 荷兰百思通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原荷兰黑石)

  DE BRAUW BLACKSTONE WESTBROEK BEIJING REPRESEN- TATIVE OFFICE(THE NETHERLANDS)

  批准日期:2010年2月2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10第1-0123号

  首席代表:普志平(Geert Harm Potjewijd)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906/2908室

  邮 编:100004

  电 话:(010)59650500

  传 真:(010)59650550

  网 址:www.Debrauw.com

  E-mail: vivian.chen@debrauw.com

  15. 加拿大布雷克·卡索斯·格莱登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LAKE,CASSELS& GRAYDON LLP BEIJING REPRESEN- TATIVE OFFICE(CANADA)

  原批准日期:1998年2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26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郭阳明(Robert Kwauk)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901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309010

  传 真:(010)65309008

  网 址:www.blakes.com.cn

  E-mail:Dong.peng@blakes.com

  16. 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USA)

  批准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第2006第1-0074号

  首席代表:高师朋(Spencer Griffith)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东塔EF层06室

  邮 编:100022

  电 话:(010) 85672200

  传 真:(010) 85672201

  网 址:www.akingump.com

  17. 美国安卓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ANDREWS KURTH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批准日期:2005年5月1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5第1-0041号

  首席代表:刘虹(Hong Irwi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007室

  邮 编:100004

  电 话:84862699

  传 真:84868565

  网 址:www. andrewskurth.com

  E-mail: HIrwin@andrewskurth.com

  18. 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批准日期:2006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5号

  首席代表:王翔(Xiang Wang)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嘉里中心南楼22层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85955600

  传 真:(010)85955700

  网 址:www.orrick.com

  E-mail:mwang@orrick.com

  19. 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PAUL,WEISS,RIFKIND, WHARTON & GARRISON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3年9月6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9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刘晓宇(Xiaoyu Liu)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3601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58286300

  传 真:(010)65309070 / 9080

  网 址:www.paulweiss.com

  E-mail:ywen@paulweiss.com

  20. 美国贝克博茨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AKER BOTTS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批准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6第1-0071号

  首席代表:雷介福(Jeffrey Layman)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办公楼702室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 85327900

  传 真:(010) 85327999

  网 址:www.bakerbotts.com

  E-mail:libin.zhang@bakerbotts.com

21. 美国贝克·丹尼尔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AKER & DANIELS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批准日期:2003年11月5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发证外字2003第2-0004号

  首席代表:王兵(Wang Bing)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1919室

  邮 编:100004

  电 话:(010)65057733

  传 真:(010)65058730

  网 址:www.bakerdaniels.com

  E-mail: tianyi.zhao@bakerd.com

  22. 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AKER & McKENZIE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原批准日期:1993年4月27日

  执业许可证号:司律证外字2002第1-0001号

  重新核准日期:2002年6月10日

  首席代表:贾殿安(Stanley Dianan Jia)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3401室

  邮 编:100004

  电 话:(010)65353800

  传 真:(010)65052309

  网 址:www.bakernet.com

  23. 美国斌翰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INGHAM MCCUTCHEN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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