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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比利时关于两国政府的海运协定同样适用于卢森堡大公国的换文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18:51:33  浏览:946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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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比利时关于两国政府的海运协定同样适用于卢森堡大公国的换文

中国 比利时


中国和比利时关于两国政府的海运协定同样适用于卢森堡大公国的换文


(签订日期1975年4月20日 生效日期1975年4月20日)
             (一)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
乔冠华先生阁下
阁下:
  我荣幸地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和比利时王国代表为缔结比利时王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所进行的谈判。
  在这次谈判中业经商定,根据比利时王国和卢森堡大公国现存的经济同盟协定,今天在北京签订的比利时王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各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卢森堡大公国。
  本函及对本函的复函即成为该协定的组成部分。
  上述内容如蒙确认与双方达成的协议完全一致,我将表示感谢。
  阁下,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比利时王国外交、发展合作大臣
                      雷纳特·范埃尔斯兰德
                         (签字)
                    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日于北京

             (二)我方去文

比利时王国外交、发展合作大臣
雷纳特·范埃尔斯兰德先生阁下
阁下:
  我荣幸地收到您今天的来函,内容如下:
  (内容同对方来文,略。)
  我谨确认上述内容与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完全一致。
  阁下,请接受我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
                           乔 冠 华
                            (签字)
                      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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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2010)——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方案评审结果的通知

教育部 财政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2010)——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方案评审结果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0]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精神,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相关省(区、市)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评审结果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相关各省修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各省要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暨“国培计划”启动实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绩效评估和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二、置换脱产研修项目要注重遴选优质中小学作为培训实践基地,认真做好“影子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实践环节,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实际能力。

三、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要针对农村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相关省份远程培训项目中的培训者培训经费应按照“国培计划”要求,调整用于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对于需要举办远程培训者培训的,所需经费由远程培训项目中标机构统筹解决。

五、近期两部将制定“国培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届时,各省要根据两部下达的资金总量和相关经费标准,适当调整项目规划及预算,加强对培训资金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等


第 53 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特制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20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科学技术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

                海关总署署长: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07ling/W020070426468621183210.pdf